在台灣商標及專利的先申請原則 基本概念就是先搶先贏,當優先進行商標申請專利申請, 這就代表你可以在法律上保有優勢,優先使用該商標及專利的使用者,同時競業無法使用該商標與專利。
所以提早、盡可能快速的送件,就能取得法律上的保護優勢,其他競爭對手就不能隨便使用相同的名稱或技術。因此,提早申請、快速送件就是品牌與產品佈局的關鍵,千萬別等到曝光後才後悔! 而這就是先申請原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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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申請原則指什麼?

「先申請原則」簡單來說就是:誰先去申請商標,誰就先擁有那個商標的權利。

不管你是不是早就開始用了這個品牌名稱,只要你沒去註冊,而別人搶先一步申請成功,他就變成合法擁有者,你反而可能不能用,甚至還可能被告侵權。

📌 舉個例子

你開了一家飲料店叫「阿花手搖杯」,已經開一年,生意很好,但你一直沒申請商標。
結果有人看到你品牌做起來了,偷偷把「阿花手搖杯」拿去註冊。
商標核准後,對方反而能合法控告你侵權,要求你改名或下架商品。

你即使說「我比較早開始用啊!」也沒用,因為台灣是採『先申請原則』,不是先使用原則

✅ 所以該怎麼辦?

只要是你正在用的品牌名稱,越早註冊商標越保險!
不然萬一被別人搶走,不只麻煩,還可能要花錢打官司甚至賠償。

💡 一句話總結:
「品牌名字不是你用比較久就有用,是誰先申請誰先贏!」這就是先申請原則。

商標與專利的「先申請原則」有什麼相似之處?

不論是商標還是專利,都遵守一個共同的核心原則:誰先申請,誰就擁有權利。
這叫做「先申請原則」,而不是「誰先用就算誰的」。

換句話說,即使你早就用了某個商標、或開發了一項新技術,只要你沒申請,結果被別人先搶註,那你可能什麼都拿不到,還會被反告侵權。

📌 商標 vs 專利「先申請原則」比較表

項目 商標 專利
適用原則 先申請原則 先申請原則
意思 誰先註冊商標,誰有商標權 誰先申請專利,誰有技術權
不申請的風險 被搶註、不能用、可能被告 被搶先、自己的技術變成別人的專利
補救機會 幾乎沒有(除非惡意搶註) 幾乎沒有(使用再久也沒用)
💡 小結:
不管是品牌還是技術,記得「有用就要申請」,誰先申請誰就贏,晚一步權利可能就不是你的了。

商標先申請原則的範例

假設您是一家國內的咖啡連鎖店,您想要保護您的商標「CaféBlend」。您在台灣首次申請了這個商標,並且成功取得了申請日期為2025年6月15日的商標註冊。

根據商標先申請原則,您在未來的6個月內,即到2025年7月15日之前,可以根據這個台灣的商標申請,選擇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相關商標的申請。
您決定利用商標先申請原則,在美國、中國、歐盟和日本等地區分別提交了相應的商標申請,並在每個申請中引用台灣申請的優先權。這樣,您的美國商標申請將享有和台灣申請相同的2025年6月15日的申請日期,同樣的,其他地區的申請也是如此。
這意味著,即使在未來的幾個月內有其他人試圖在這些地區申請類似的商標,您的申請優先權可以保護您,讓您的商標申請處於優先地位,增加了保護您品牌的機會。

專利先申請原則的範例

假設您是一名科學家,發明了一種創新的太陽能發電系統,您希望保護這個發明。您在台灣首次申請了這個太陽能發電系統的專利,並且成功取得了申請日期為2023年3月10日的專利申請。

根據專利先申請原則,您在未來的12個月內,即到2024年3月10日之前,可以根據這個台灣的專利申請,選擇在其他國家或地區進行相關專利的申請。
您決定利用專利先申請原則,在美國、中國、歐洲和日本等地區分別提交了相應的專利申請,並在每個申請中引用台灣申請的優先權。這樣,您的美國專利申請將享有和台灣申請相同的2023年3月10日的申請日期,同樣的,其他地區的申請也是如此。
這意味著,即使在未來的一年內有其他人試圖在這些地區申請類似的專利,您的申請優先權可以保護您,讓您的專利申請處於優先地位,增加了保護您發明的機會。

商標、專利先申請原則結論

無論是品牌名稱、技術發明,還是創新設計,在台灣都採取**「先申請原則」**,意思是——誰先送件,誰就優先取得法律保護。

千萬不要再以為「我先用」就有保障,未註冊就沒有權利,一旦被他人搶先登記,你可能不但不能用,還可能面臨侵權風險、損失商譽,甚至必須重新打造品牌或產品。 想保護你的創意與品牌,不是快就行,而是要「搶得先機」!想了解如何申請?可點擊以下連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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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 FAQ:關於商標與專利的「先申請原則」

Q1:什麼是「先申請原則」?

A:「先申請原則」是指 誰先提出商標或專利申請,誰就擁有該權利。不論你是否已經使用這個品牌或技術,只要沒有註冊,就可能被他人合法搶先。

Q2:我比別人早使用商標,卻沒申請,還能主張權利嗎?

A:通常不行,除非對方是惡意搶註。台灣採「先申請」制度,註冊才是取得權利的依據。

Q3:商標與專利的「先申請原則」有什麼不同?

A:雖然原則相同,但應用不同:
- 商標:誰先註冊誰擁有,未註冊容易被搶用。
- 專利:誰先申請技術誰擁有,晚一步就可能失去技術所有權。

Q4:我在台灣申請商標,是否能延伸到其他國家?

A:可以。於台灣首次申請後的 6 個月內,可向他國申請並主張「優先權」,維持原申請日。

Q5:專利的優先權期間是多久?

A:為期 12 個月。在台灣申請後一年內向他國提出申請,可享原始申請日的保護。

Q6:如果被別人搶先註冊了商標或專利,我能怎麼辦?

A:你可提出異議或評定程序,但需有證據證明對方惡意,程序費時費力,最好的做法還是「提早申請」。

Q7:我該如何開始商標或專利申請?

A:可自行送件,或尋求專業協助以降低出錯風險。建議先閱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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